打著支持北部灣開發的旗號搞傳銷-北海“資本運作”內幕(2)
更為荒唐的是,為了避免公安機關對某一“體系”的打擊波及其他“體系”,傳銷組織者發明了一個“負調控”的說法:他們宣揚由于是“試點”,必須控制規模。為了防止泛濫,政府要對個別“體系”進行打擊,并在媒體上宣傳打擊傳銷成果,這是進行“負調控”,讓那些立場不堅定的人出局,促進“資本運作”的健康發展。
北海檢察機關起訴 傳銷案的全部被告人
目前,北海市檢察機關以非法經營罪起訴了這起高額傳銷案的全部被告人。據了解,此前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增加了“組織領導傳銷罪”。規定對“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組織”,視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可處3年以下或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關專家認為,許多國家和地區,如美國、日本、加拿大和香港都對“金字塔”式的多層次、無限連鎖等營銷方式有相應的法規限制。刑法增加這樣一個專門罪名,對于遏制傳銷活動將起到積極作用。
案例:
打掉5個“體系”查扣37輛小汽車
從2008年3月起,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統一部署,對廣西境內的高額傳銷立案偵查,先后打掉了5個傳銷“體系”,查扣了37輛小汽車,現金50多萬元,凍結了大批賬戶。辦案中發現,一些升級為“老總”的傳銷骨干利用贓款在南寧、北海等地購買了多處房產,過著奢華的生活。
30多個親戚 180多萬被騙
與這些極少數的“成功人士”相比,更多的人成為高額傳銷這種瘋狂“老鼠會”的墊腳石。福建寧德市周寧縣的賴某聽信其表哥的蠱惑,以親戚拉親戚的方式,先后將30多人帶到北海從事“資本運作”,投入180多萬元血本無歸。這些親戚從小跟著他做生意,有人開超市,有人開茶葉店,還有的辦工廠,家成業就,為了“資本運作”卻把商鋪盤掉、工廠關門。賴某說,表哥一直跟自己說這是政府允許的項目,利國利民利己,原來是拉虎皮做大旗,做的實際是國家禁止的傳銷。
(據新華社南寧1月8日電 記者 梁思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