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電子商務”傳銷的“一夜暴富”神話
而重復消費獎則規定,每個上線會員還能從其下屬1-5層下線會員入門費之外的重復消費的消費總額中獲得5%的獎金,從下屬6-15層的下線會員的消費總額中獲得4%的獎金,每個會員每月能夠拿到的該筆獎金的最高額為200元。
此外,上線會員還能從其下線會員的購物中得到每單8元的物流費。并且公司在會員的獎金額達到一定數量時,要求會員必須購買規定數額的產品,或者直接把獎金折算成產品返給會員。
聽李國民等為她編織的“一夜暴富”的神話,林華完全沉醉了。為了取得高點位,她一口氣以自己和丈夫的名義各買了9單,共計9000余元的產品。
像林華這樣,在我市溫嶺等地,被李國民等編織的——高利無風險所誘惑,所謂的投資者紛紛擁入,至案發時,掉進這個傳銷“陷阱”的人數高達1800余人。
暴富的并非普通會員,而是“組織者”
在該傳銷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國民和朱海敏等,這樣對外宣傳他們的營銷方式:起步快、一次性投資、投資少、高回報、無限收入、無壓力、無風險……
的確,按照該公司設計的規則,公司無論在何時,都可以通過向林華這樣的“營銷人員”出售產品獲利,而處在網絡前端的上線會員,無論其是否有銷售額度,都能從其源源不斷加入的下線會員所繳付的入門費以及他們的消費和購物中獲得高額的獎金。
的確,按照該公司設計的規則,公司無論在何時,都可以通過向林華這樣的“營銷人員”出售產品獲利,而處在網絡前端的上線會員,無論其是否有銷售額度,都能從其源源不斷加入的下線會員所繳付的入門費以及他們的消費和購物中獲得高額的獎金。
但是,像林華這樣處在傳銷網絡下層的會員,卻很難說可以從中獲得多大的好處。尤其是那些未能按照他們要求發展大量下線會員的會員,幾乎就不可能獲取公司規定的獎金。
因此,可以說能夠實現“一夜暴富”的并非普通會員,而是“組織者”——即所謂的“會頭”。
據了解,截至案發,作為上層管理人員的李國民、朱海敏等人,在短短一年時間里,在他們共同掌管的“一片云”點位上,“一類可用數額”(指購買產品后沒有獲得點碰獎后剩下的購貨款)就達562780元,他們純獲利則有144659.8元。
在李國民自己掌管的“一片天”的點位上,“一類可用數額”就達5819580元,獲利額則達419253元。
與此相對的是,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類似于林華這樣進入該傳銷網絡的人員,拿到的僅僅是數百元到一兩千元不等的“獎金”,有的甚至一無所獲,而他們卻已為此付出了近萬元的“入門費”。
然而,林華們未曾想到的是,他們花高價所購買和銷售的張大寧保健品系列,與張大寧教授并沒有直接關系(張大寧教授已在網上公開澄清他與張大寧系列保健品的聲明),抱回的是一堆價格高昂卻價值無幾的假冒保健品。
有的不但錢沒有賺到,還為這假冒保健品害了一身病,付出了高額的代價。
有一位叫張志的會員,在購買和服用了該公司一種叫“精益鹿茸膠囊”的產品,幾天后即出現不適,因腹痛難忍住進了醫院,用去了5萬多元醫藥費。
在庭審中,溫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李國民等人,在沒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及無任何辦公場所的情況下,以“北京中健泰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名義并依托www.ecchome.net網站,要求被發展會員以認購商品的方式變相交納入門費,并要求被發展會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這是典型的“發展傳銷網絡行為”。
這是一樁典型的傳銷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