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安機關三年破傳銷案1.4萬余起 案值200億(2)
新疆
注重排查、預警、宣傳、教育
近年來,新疆跨省異地傳銷案件頻發,成為社會治安的巨大隱患。對此,新疆公安機關在持續開展專項打擊整治的同時,堅持把排查、預警、宣傳、教育貫穿于打傳工作始終,突出統籌性,把握主導性,增強針對性,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推進“無傳銷市”創建工作
新疆專門成立自治區黨委、政府負責,工商、公安為主,綜治、司法、教育等部門參加的打擊傳銷領導機構,在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村)”、“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基礎上,推進“無傳銷市”創建工作;強化日常監管,發揮街道、社區、村(居)委、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加大對傳銷人員流入地與流出地的雙向管控;加強重點區域管理,尤其是對出租房屋、廢棄廠房的監管,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傳銷問題,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使傳銷組織沒有安身之地。
各部門強化執法合作和信息共享
各級公安、工商等部門不斷強化執法合作和信息共享,通過建設和應用信息系統,切實提高發現、防范傳銷活動的能力;通過聯合執法、聯合宣傳,遏制傳銷活動發展蔓延。
針對區內少數民族群眾前往廣西、貴州、云南等省份參與傳銷活動多發的情況,新疆各級公安機關及時向相關省份通報情況和線索,共同做好打擊、防范工作。在“3·21”、“3·15”等傳銷案件中,開展區域警務協作,依法查處本地涉嫌傳銷犯罪人員,協助開展遣散工作。
新疆各級公安機關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厲查處、堅決懲治傳銷活動組織、領導者;對一般參與人員,通過舉辦法律學習班、開展教育訓誡等挽救性措施,對其進行教育轉化,努力實現最佳的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多種方式開展宣傳
新疆各級公安機關根據自治區公安廳統一部署,主動聯系工商、社區、移動、聯通等有關部門,會同當地派出所,在城市廣場、大型商業機構、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張貼宣傳畫、懸掛宣傳條幅、制作展板、設立舉報臺、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等方式開展宣傳工作,使“拒絕傳銷、遠離傳銷”觀念深入人心。近2年,共組織專題宣傳活動1000余次,發放宣傳材料40余萬份,發布警示提示6萬余次,協調電視臺播放公益廣告2000多條,聯合通信部門發送公益短信1000余萬條。
安徽
將打擊傳銷納入綜治考核
安徽省公安廳積極推動,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綜治暨平安建設考核范疇,促使各級黨委、政府將其納入黨委議事議程,推動健全“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密切協作、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打防控”立體作戰模式,建設長效協作機制,會同工商、綜治等部門,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分析當前傳銷形勢,提出打防對策,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
正確處理打擊與挽救的關系
安徽省公安廳各級經偵部門強化主動進攻和深度經營意識,梳理部門移交線索、舉報線索及在偵案件,加大動態監測和傳銷信息搜集力度,綜合運用110、12315報警平臺接報警情,認真開展摸排、梳理、串并工作,從中發現關聯傳銷體系及活動范圍、規律,及時立案偵查,提高成案率。
正確處理打擊與挽救的關系,準確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對主觀惡性大的傳銷骨干分子,堅決實行“零容忍”,對情節輕微的違法人員及一般參與群眾,以教育和行政處罰為主。同時,積極解決基層司法機關對法律適用存在理解分歧的問題,今年4月,安徽省公、檢、法機關聯合出臺了《關于打擊傳銷違法犯罪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意見》。
完善房屋出租備案等制度
安徽省各級公安機關以出租房屋、流動人口管理為突破口,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結合流動人口、公共場所、出租房屋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對轄區出租屋開展摸底排查,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屋出租備案、信息上報及檢查督促等制度,做到出租登記、一戶一檔,從源頭上掌握和控制傳銷活動的動向,進一步壓縮傳銷活動生存空間;對明知是傳銷行為仍出租房屋的,配合工商、住建部門依法查處;各級經偵部門加強所隊協作,向派出所延伸打擊傳銷觸角,發揮屬地派出所地利、人和優勢,做好社會面管控。
推動建立宣傳教育機制
安徽省各級公安機關利用各種媒體平臺和宣傳資源,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群、重要節點展開重點宣傳,推動建立面向社會的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機制,營造“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同時,省公安廳利用網絡資源,在政府網站發布預警提示,開設公安微博,開展網絡在線訪談,進行網上在線答疑,受理網上舉報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