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四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活動 為期3月嚴打招聘類傳銷
為進一步推動廣東省打擊傳銷工作深入開展,嚴厲整治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的傳銷活動,廣東省工商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聯合部署全省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行動。
該行動主要重點在于加強對傳銷活動的打擊,同時不斷強化治安管控和宣傳教育。
新聞詳情
為進一步推動廣東省打擊傳銷工作深入開展,嚴厲整治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的傳銷活動,實現決不讓傳銷活動在廣東立足的目標,廣東省工商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聯合部署全省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行動。
該行動將廣東省打擊傳銷工作重點由原來的以清查驅趕為主轉變為以刑事打擊為主,工作方式為以公安機關偵辦傳銷刑事案件為主。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暴力傳銷、“拉人頭”聚集型傳銷、網絡傳銷、利用傳銷活動進行經濟詐騙等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嚴格按照規范管理廣告和網絡環境。
在加強打擊的同時強化治安管控和宣傳教育。強化人口、社區和校園安全防范,開展相關安全宣傳工作,提高群眾防范抵御傳銷的意識。一是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以及校園治安防范,防止傳銷活動進社區(村)、進校園。二是發揮治安巡防和基層綜治網格化的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的巡查,及時清理整治傳銷隱患。三是對互聯網傳銷違法犯罪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建立健全互聯網傳銷違法犯罪信息巡查防范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技術保護措施,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網站,斬斷網絡傳銷發展傳播的渠道。四是加強情報信息的收集分析,密切關注傳銷重點人員的動向和輿情動態,有效防范傳銷引發群體性事件。五是開展防范傳銷進校園、進人才交流市場、進工廠、進社區等宣傳工作,加大對在校學生就業指導教育力度,組織對校園內各培訓機構的排查,防范在校學生參與傳銷。六是嚴格規范招聘企業的經營行為,加強對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所、招聘網站、平臺等中介機構的規范約束,查處相關違法行為。七是加強傳銷人員信息庫的建立和應用工作,對參與傳銷違法人員一律建立檔案錄入信息庫,將來作為個人信用評價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