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佛山一企業被罰50萬元!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第三項的規定,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對佛山市生命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違法處罰,處罰內容包括: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23940元,并對該公司罰款500000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收取入門費”“團隊計酬”的傳銷行為。根據該網站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冊地址位于禪城區季華一路一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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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第三項的規定,佛山市禪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對佛山市生命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違法處罰,處罰內容包括: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23940元,并對該公司罰款500000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收取入門費”“團隊計酬”的傳銷行為。根據該網站相關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冊地址位于禪城區季華一路一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