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團伙借建設國際旅游島之名傳銷 向警察“傳經”
2011年10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接到舉報“海口市國貿地區有傳銷團伙”,經兩個多月的縝密調查,一舉打掉一個特大傳銷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57人,刑事拘留38人。這個由福建籍人員組成的傳銷團伙,編造出虛無縹緲的發財謊言,專門向親戚、朋友發展“下線”,實行“五級三節制”管理。相比傳統的傳銷方式,該團伙運作方式獨特,危害更大。3月1日,海口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了這起案件的內幕。
海口警方抓獲傳銷團伙時看到的講課現場。(海口龍華公安分局供圖)
不是老鄉不讓入伙,警方未能打入內部
2011年10月8日,龍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一封舉報信,內稱“海口市國貿地區有傳銷團伙”,分局隨即成立了以副局長武獻志為組長的專案組進行調查。
根據群眾反映的情況,專案組民警到了國貿地區的金山廣場、金貿小區等傳銷團伙所在小區進行摸排。“這伙人(傳銷團伙)警惕性很高,不是福建人根本不讓入伙。”辦案民警劉警官說,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專案組確定了該團伙確實在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為了盡早打掉該傳銷團伙,專案組民警甚至不惜重金,希望打入該團伙內部,但由于該團伙均由福建籍人士組成,根本不接納外省市人員入伙,這讓專案組多次無功而返。
專案組成員轉為技術手段進行偵查,經過長達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專案組逐步查明了一個以阮某雄為頭目,陳某、沈某光、林某洪、葉某祿、高某團等5人為骨干,共有50多名下線的傳銷組織。2011年12月28日,在摸清了該團伙的各個窩點以及活動規律,并搜集到了大量非法傳銷證據后,龍華公安分局調集刑警大隊和飛龍大隊全部警力,分頭奔赴海口市國貿城中城小區、金貿小區、金山廣場、秀英麗晶小區等傳銷窩點,一舉成功抓獲涉嫌傳銷的違法犯罪人員57人。
海口警方抓獲傳銷團伙時看到的講課現場。(海口龍華公安分局供圖)
打著建設國際旅游島旗號 專邀親朋好友來“發財”
“這傳銷團伙管理嚴格,各級獨立,分工明確,以少量投資獲得巨額回報的謊話,向自己的親戚、朋友下手。”劉警官說,2009年初起,這個傳銷組織打著國際旅游島建設戰略旗號,以投資“連鎖經營業”帶動當地經濟發展為幌子開始在海口進行傳銷活動。
傳銷團伙有著嚴密的組織模式,實行五級三節制”(五級從下至上為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三節即最低端的業務員投資份數達到一定數額可升為組長,組長投資份數達到一定數額可升為主任,主任投資份數達到一定數額可升為經理。)
該團伙具體運作模式為,規定一個“資格份”為3800元,一個人最多買21個“資格份”,當被發展的“下線”或本人購買至21個“資格份”,便可升一級。一個人加入只要拉三個人入伙,即發展三條“下線”就可升至組長,通過“下線”繼續發展“下線”,該人就繼續升級。該團伙還將“職位”分為不同級別階段,如主任、組長分三個階段,經理、老總又分四個階段,當有新人通過發展大量下線升至老總后,舊的老總就轉成第二階段,當老總超過4個時,最先成為老總的人員就要“出局”,但這個“出局”的老總已經“賺”了大量錢財。
海口警方查看傳銷團伙成員實施欺騙伎倆的“學習筆記”(南海網記者高鵬攝)
建材經銷商被洗腦 審訊室內向警方“傳經”
“我認為這就是融資,你聽我給你分析。”犯罪嫌疑人沈某光在龍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審訊室仍振振有辭地說著。他是福建福安人,今年45歲,未進入傳銷團伙前是在福建經營裝修材料的老板,一年可以賺20、30萬。2010年4月初,他接到外甥女婿的電話,“海口的政府現在融資發展連鎖經營業,很容易賺錢的。”
沈某光心動了,當月3日就乘飛機從福建到了海口,在外甥女婿的帶領下,沈某光在多個傳銷團伙租來的房間內徘徊,不斷聽著虛無縹緲的花言巧語“我們這個項目是與國際旅游島建設有關的。”“你問為什么不讓海南人知道?你怎么這么笨,如果大家都知道了,我們賺什么。”
沈某光隨后進一步了解了該傳銷組織的運作模式后,竟然認為這個組織運作的模式非常公平公正,而且“合法”,因為當時有人告訴他,項目的收益還要交稅。沈某光逐漸沉迷到了這個傳銷組織中,一下子買了21個“資格份”。幾天后,他竟然把妻子發展成了“下線”,后又把在福建某銀行上班的外甥帶進了該傳銷組織,接著又把小舅子拉了進來。通過不斷發展“下線”,“下線”又發展“下線”,當他被抓獲時,已經是該傳銷組織的“老總”。
“小班制”活動更隱蔽 比傳統傳銷危害性大
劉警官介紹,這個傳銷團伙在“洗腦”過程中與傳統傳銷團伙有些不一樣,他們雖然同樣以極少投入,就可賺到巨大利益為幌子,但在“洗腦”過程中不沒收身份證,不用交押金,不在大課堂講課,不限制人身自由。該團伙在“上課時”都是7個人,實行“小班制”,即1人主講、1人主持、4人聽講、1人把風。當警方統一進行抓捕時,傳銷團伙正在“上課”,他們對自己違法犯罪事實毫不知情,竟以為警察是來查房的。
劉警官說,這個傳銷團伙的手段更隱蔽,只要口才好,人人都可以成為“洗腦”講師。“下線”的學員也不知道自己已經違法乃至犯罪,危害性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