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罰沒333萬余元
近日,據企查查顯示,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罰沒333萬余元。
據了解,當事人在運營銷售生物質汽醇過程中,采取的運營模式和計酬方式是讓消費者繳納3000元購買生物質汽醇成為會員并獲得推薦他人成為會員的資格,推薦他人按照奇偶次序獲得900元、1200元兩種推薦獎勵;推銷業績獎勵累計達到1.4萬元即有資格成立分公司,并根據銷售產品的銷售額,獲得0.5%-3%的扶持資金獎勵。
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
這種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之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
綜上作出以下處罰:
一、沒收違法所得1837778.00元;
二、罰款1500000.00元;
以上兩項合計3337778.00元上繳國庫。
據企查查顯示,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7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法定代表為楊玲,軟件著作權為奇偶鑫商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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