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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渝誤入傳銷騙局 為逃離跳樓身亡 |
作者:張樂 文章來源:光明網 點擊數 156 更新時間:2012/2/15 15:08:01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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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傳銷組織拘禁他人致他人跳樓身亡案,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維持原判。
魏某玲、何某川、徐某、張某楠、劉某剛五名外地人均被情侶或者朋友以務工等名義騙至重慶市永川區,來渝后五被告人便加入了傳銷組織,魏某玲還成為一個寢室的負責人,成為組織的C級領導。五人加入傳銷組織后并未醒悟,而是按照傳銷組織的做法誘騙親朋好友加入。2010年12月25日,何某川將先前的工友魏元以務工的名義從山東兗州騙到永川區。當天,魏某玲安排何某川、徐某接魏元到其所在宿舍,并安排在回宿舍前沒收了魏元的手機,同時安排張某楠、劉某剛做魏元的“思想”工作。當晚11時許,當魏元發現本案被告人系從事傳銷活動后便明確要求離開,在場做“思想工作”的徐某、張某楠、劉某剛等人卻始終不肯讓其離開,并以奪行李包的方式強行阻止其離開,當晚11時40分許,魏元從所在的五樓租賃屋跳下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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