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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青春日記”背后的傳銷套路 |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互聯網 點擊數 238 更新時間:2020/8/27 16:00:55 文章錄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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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網絡傳銷案。永州市一對夫妻依托“朗姿青春日記”平臺,以傳銷模式銷售女性用品、化妝品、母嬰產品等方式,大肆吸納會員謀取非法利益。二人因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5萬元。 網友小妮(匿名)經朋友介紹,花了396元成為朗姿商城會員。“朗姿承諾,9年內,我可以每月以會員價購買一箱朗姿青春日記衛生巾。才一年,朗姿商城就進不去了,客服也聯系不到了。” 而朗姿青春日記衛生巾,朗姿對外宣傳的材料中,有“抗癌”“防癌”字樣,宣稱“央視合作品牌”“國家專利芯體”。 根據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被告人李鳳麗、謝江波為永州人,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于2019年12月19日被羈押,同月20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22日被逮捕。 “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面向全國銷售女性用品、化妝品、母嬰產品等,采取非正常經營模式,大肆吸納會員謀取非法利益。其要求新加入者繳納396元至5000元不等的入門費用分別成為VIP、普通社區及豪華社區等級別會員,同時利用“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推銷價值與價格嚴重背離的“道具產品”,拋離銷售商品的主旨,以發展下線人數為主要目的。逐步形成一個非法牟利目的明顯、會員層級關系清晰的“金字塔”網絡傳銷組織架構。 2017年,被告人李鳳麗由“秀姐”(另案處理)通過微信上發推廣二維碼的方式注冊成為“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的會員。2017年年底,被告人謝江波由其妻子李鳳麗介紹注冊成為“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的會員。李鳳麗、謝江波通過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發送推廣二維碼,及在東莞市常平鎮經營的美麗匯化妝品店、橫瀝鎮經營的軒麗化妝品店內向消費的顧客發送推廣二維碼的方式進行大量宣傳,共同發展下線會員。其中李鳳麗共發展下線會員4860人,下線層級10級,并通過繳納人民幣5萬元加盟費成為廣東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豪華社區會員;謝江波共發展下線會員1504人,下線層級8級,后通過繳納人民幣20萬元加盟費成為廣東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地區代理。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李鳳麗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謝江波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