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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電子商務”傳銷的“一夜暴富”神話 |
作者:未知 文章來源:互聯網 點擊數 218 更新時間:2009/8/19 23:38:05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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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第一層會員發展A、B兩個二線會員,則他可以得到A、B兩會員購單數達到1:1時的市場開拓獎(即點碰獎)為每單100元;當第二層會員名下出現第三層會員A、B兩個下線會員,第一層會員能得到第三層A、B兩個會員購單數1:1的每單100元市場開拓獎,并以此類推。
而重復消費獎則規定,每個上線會員還能從其下屬1-5層下線會員入門費之外的重復消費的消費總額中獲得5%的獎金,從下屬6-15層的下線會員的消費總額中獲得4%的獎金,每個會員每月能夠拿到的該筆獎金的最高額為200元。 暴富的并非普通會員,而是“組織者” 在該傳銷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國民和朱海敏等,這樣對外宣傳他們的營銷方式:起步快、一次性投資、投資少、高回報、無限收入、無壓力、無風險…… 與此相對的是,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類似于林華這樣進入該傳銷網絡的人員,拿到的僅僅是數百元到一兩千元不等的“獎金”,有的甚至一無所獲,而他們卻已為此付出了近萬元的“入門費”。 然而,林華們未曾想到的是,他們花高價所購買和銷售的張大寧保健品系列,與張大寧教授并沒有直接關系(張大寧教授已在網上公開澄清他與張大寧系列保健品的聲明),抱回的是一堆價格高昂卻價值無幾的假冒保健品。 有的不但錢沒有賺到,還為這假冒保健品害了一身病,付出了高額的代價。 有一位叫張志的會員,在購買和服用了該公司一種叫“精益鹿茸膠囊”的產品,幾天后即出現不適,因腹痛難忍住進了醫院,用去了5萬多元醫藥費。 在庭審中,溫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李國民等人,在沒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及無任何辦公場所的情況下,以“北京中健泰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名義并依托www.ecchome.net網站,要求被發展會員以認購商品的方式變相交納入門費,并要求被發展會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這是典型的“發展傳銷網絡行為”。 對此,犯罪嫌疑人李國民認為:他只是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為“中健泰和公司”進行直銷服務,而不是利用該公司進行傳銷活動。 但在公訴人出具的一份證據中,卻顯示:中健泰和公司并不在商務部公布的經過審批取得直銷資格的公司名單上。 而在另一份證據中,中健泰和公司也聲明:該公司在浙江所有的產品銷售都通過專營店面的形式進行,沒有其他任何銷售形式,澄清了該公司與李國民之間的關系。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在李國民等人設計的運營體系中,被低風險高回報蒙了眼的林華等人,在公司和那些上層管理人員眼中,并不是公司營銷人員,而是他們開拓的“市場”。 在這種情況之下,一旦出現問題,正如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所指出的,會很大程度地破壞家庭成員、朋友之間的信任度,甚至導致他們之間的反目。而有些人,則可能因為投入過多卻血本無歸,走上犯罪的道路。 那時候,遭受破壞的將不僅僅是市場經濟秩序,可能還關乎人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