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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查獲首個開盤傳銷案加盟費最高56.4萬 |
作者:張冬梅 文章來源:亞心網 點擊數 297 更新時間:2010/11/10 12:02:02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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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花最低1.8萬元的入門費,你就可以成為會員,不但可以買到6折-4.3折不等的美容產品,將這樣的好事介紹給親朋好友后,你將得到5000元-42.8萬元不等的回報。
11月9日,自治區工商局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及烏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沙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太陽線型的傳銷案,在現場發現來自全疆各地的參與者約150人。
據自治區工商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科長陳軒波介紹,本案涉及的傳銷方式稱為太陽線型的傳銷方式,也稱之為太陽線出局制傳銷方式。這是首個在新疆開盤的全國性傳銷。
產品推介騙人入會
11月9日14時,記者跟隨工商執法人員來到位于長江路的一家酒店。據報料,有100多人在這里進行一個非法的傳銷集會。工商執法人員已先喬裝進入會場,而進入該會場的通行證則是一條短信。
這則短信的內容為“香港源水生物科技聯盟會于11月9日下午3:00準時在長江路XX大酒店三樓會議室隆重召開產品說明會及新品發布會!請相互轉告!經銷商不能遲到、不能請假,請轉發!2010年最后的機會!搶占市場您來了嗎?”后面還附帶一個財富熱線手機號。
隨后,工商執法人員與警方迅速控制會場,發現會場內坐滿來自全疆的約150人。看到執法人員出現,不少人顯得很驚慌。記者在現場看到,在會場一側是一些產品介紹和展示,簽到臺上還有銀行POS機、香港源水生物科技聯盟會加盟方式表格及申請表等物品。
一名從博樂趕來的楊先生說:“我是聽說有這樣一個招商會,產品比較好,所以才趕來的。我也不知道這是傳銷,否則的話我絕對不會來。”
一名從吐魯番趕來參會的趙女士告訴記者,她在吐魯番一家美容院聽朋友說有一種除皺產品,非常神奇,9日要在烏市開一個產品介紹會,所以來看看。“我的朋友是聽克拉瑪依的一個朋友介紹后才介紹給我的。”趙女士說。
記者發現,現場不少人只知道這里有個產品推介會才趕來,而且都是朋友介紹的。至于推介會具體內容,都不太清楚。
現場揭露傳銷面目
記者在現場的產品宣傳單上看到這樣的內容:細胞生命液是“源水生物科技”本次主推的產品,“立竿見影,15分鐘見效,快速修復斷裂的膠原蛋白,去皺、緊致……連續使用三到六個月,能年輕3歲-10歲,產品綠色天然。除了產品介紹頗為誘人外,高額的回報更能吸人眼球。
陳軒波在推介會現場進行傳銷揭密,他說,該推介會的3個特點很符合傳銷特點。第一是人頭費:加盟該公司有一個加盟制度。加盟分為三星、四星、五星、六星、經理和執行總裁6個級別。根據加盟級別的不同,交納的加盟費也大不一樣。三星要交1.8萬元,四星為4.4萬元、五星為9.6萬元、六星為56.4萬元。每個星級購買產品的折扣也不一樣,分別為6折-4.3折不等。
第二是發展下線:入門成為會員的人在介紹下線成為不同級別的會員,介紹人將得到豐厚的回報:即介紹一個三星級會員入會,可以拿到5000元的獎勵,如果發展了一個六星級的會員,那么介紹人就可得到42.8萬元的回報。
第三是依靠下線拿提成:除了人頭費外,下線的下線仍然可以給你帶來相當可觀的利潤。
站在“塔尖”上的你可以享受一代到十五代的4%到15%不等的提成,到15代之后將出局重新開始。其中一代到十代可以拿到4%到10%的提成。
“他們就是打著這種產品推介會的名義來發展潛在的會員。現場大多數人都來自美容院,因為借著美容院來發展下線是個捷徑。”陳軒波說,從現場情況來看,這些產品全部是所謂的香港監制、廣州公司分裝,一個小小的盒子售價為1600元,另外還有4000多元-8000多元不等的產品。對于傳銷來說,大多數產品都是道具。
傳銷案件露頭就打
據介紹,根據群眾舉報,早在兩周前工商部門就密切關注此事。該傳銷案與以往查處的傳銷案件不同的是,規模較大、在酒店租場地、吸引人數眾多。“對于這樣的傳銷案件,只要露頭我們就打,絕對不能讓其蔓延害人。”陳軒波說。
據介紹,根據相關規定,要對傳銷案中的參與者進行2000元的罰款;而組織、介紹、誘騙他人參加的人員將處以10萬元-50萬元的罰款;對于組織者和總策劃者,處以50萬元-200萬元的罰款;為傳銷組織提供方便的,包括出租屋、會議場所、運輸、通訊等人或單位,將給予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今年以來,自治區工商局打掉的幾個傳銷組織,對相關人員全部進行了重罰。
據了解,近幾年來,非法傳銷活動又在全國重新抬頭。傳銷組織者偷梁換柱,以快速致富、高額回報為誘餌,采取“電子商務”、“消費聯盟”、“加盟連鎖”、“滾動促銷”等手段蒙蔽群眾,聚斂錢財,吸引了大批群眾參加,不僅給群眾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成為社會治安的巨大隱患。鑒于此,2009年4月,《刑法修正案(七)》將傳銷由“非法經營罪”界定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明確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層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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