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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公安重拳出擊嚴打傳銷犯罪 |
作者:徐志強 文章來源:中廣網 點擊數 105 更新時間:2011/6/28 11:30:14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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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遼寧省公安廳統一部署,嚴厲打擊傳銷犯罪活動,沈陽市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傳銷犯罪專項行動。
傳銷犯罪不僅嚴重影響我們的金融秩序、經濟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安全。打擊傳銷犯罪一直是人民群眾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決的民生問題。2009年以來,沈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并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高度出發,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共打掉非法傳銷窩點90余個,刑事拘留20余人,摧毀傳銷講課場所30余個,遣散傳銷人員4100余人,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期,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以及省政府分別在不同層面召開打擊傳銷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深入打擊傳銷犯罪活動。為了最大限度的完成黨和政府提出的新任務、新目標,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公安機關作為打擊傳銷犯罪的主力軍理所應當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嚴厲打擊和懲處各類傳銷犯罪活動。在此次行動中,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將堅持“打小、打早、打苗頭”的工作原則,全員發動,全警參戰,全力開展一場打擊傳銷犯罪的攻堅戰和殲滅戰。
在專項行動中,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將以打擊“拉人頭”式傳銷、網絡傳銷等方式的傳銷犯罪為重點,全力攻堅大要案件,要嚴懲一批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鏟除一批傳銷窩點,摧毀一批傳銷網絡;期間,我們要嚴厲查處誘騙農民工、在校學生參與傳銷,傳銷活動中限制受騙群眾人身自由、危害群眾人身安全,教唆、煽動、組織傳銷人員聚眾滋事、暴力抗法等危害社會穩定的行為;對于違法向傳銷人員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要依法從重處理。
通過此次專項行動,全市要實現傳銷活動得到全面查處,傳銷活動明顯減少,群眾識別防范傳銷能力進一步得到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基本無傳銷的工作目標。在此基礎上,要通過三年的努力,最終實現我市100%的社區(村)、100%的縣(市)區無傳銷。 |